各教学教辅单位:
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《关于征集第四批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的通知》予以转发,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时间
2024年10月7日前。
二、选题范围
围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》精神,改革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、学校评价、教师评价、学生评价、用人评价的经验、做法和成效(重点选题可参照附件1)。典型案例聚焦某一主体、突出展示某一方面的典型经验做法,特别是立足“小切口”取得“大成效”的创新做法。要坚持问题导向,找准教育评价改革的难点、重点问题或突出的短板弱项,拿出破解问题的实招、硬招。要具备推广示范价值,内容真实、主题突出、特点鲜明、语言生动,有准确的数字和详实的事例支撑。
三、材料要求
请填写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汇总表(附件2),按照体例格式(附件3)完成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,典型案例包括基本情况、主要做法、工作成效等,字数2500字左右,并于申报期内发送电子版(命名:教学单位+姓名)至指定邮箱([email protected]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