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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9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9-10-09     点击量:

各学生所在单位:

为规范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,维护教育公平公正和学生合法权益,更好地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要,根据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和我院《118免费彩色印刷图学生学籍管理办法》(华商职教〔201760号)的文件精神,结合工作实际,现就2019级转专业工作事宜通知如下:

转专业申请时间

20191014日至1021

转专业申请条件

(一)根据文件要求,学生应当在录取专业完成学业,如因病或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,可以根据学院规定申请转专业。
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允许转专业:

1.招生时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,如定向生.防生.艺术类等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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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门校区: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华商大道1号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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